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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发布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04-24 关注次数: 二维码分享

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沪志办〔2021〕241号


各区,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驻沪部队,相关企事业单位:

《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已经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


为推进上海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深化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地方志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指导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着力打造存史“志库”、育人“知库”和资政“智库”,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过全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加快推进,上海市志、上海市级专志基本完成评议,区县志全部完成验收。各区积极规划和推动乡镇街道志和村志编纂,部分区完成乡镇街道志或村志编纂出版、创新性编纂特色志书。年鉴工作持续加强,保持市、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年鉴质量进一步提升;行业年鉴、部门年鉴、企业年鉴、乡镇年鉴等种类趋于丰富、数量不断增加。《上海通史》(修订版)30卷基本完成编纂;区史、行业史、企事业单位史等编纂成果逐步显现。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全方位开展,打造文献整理、地情普及、地情研究、方志研究四大系列品牌。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发挥“互联网+地方志”作用,地方志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上海滩》杂志影响力有力提升,方志文化宣传效果显著。成立上海市地方志发展研究中心、设置市社科规划地方志专项课题、创办《上海地方志》学术期刊、举办理论研讨会,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区两级方志馆(通志馆)建设有序推进。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论述、关于史志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加快形成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志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由人民书写的理念,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主动服务人民,将中华优秀方志文化融入人民之中,以志化人、以志育人。

3.坚持依法治志。以法治为引领,通过法规保障地方志事业持续与全面发展,确保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工作者依法履职。

4.坚持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国家赋予上海的重大改革和发展任务,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开展地方志工作。

5.坚持质量第一。始终把质量作为地方志工作的根本,确保地方志成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对社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6.坚持守正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既从历史传统中汲取智慧、延续文化基因,又以时代精神不断激活地方志事业的生命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7.坚持合作共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开放的姿态和多样化的合作形式,与社会各方共同推进地方志工作、共享地方志发展成果。

四、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战略部署,发挥“存史、育人、资政”功能,按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体现地方志工作的时代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推进志书编修、年鉴编纂、地方史编写、方志馆建设、地方志理论研究、地方志资源开发、地方志数字化转型、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推动地方志立法取得新进展,加强和完善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综合体系,力争建设成为党和政府想得起、用得上、靠得住的存史“志库”、育人“知库”和资政“智库”,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和全国影响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

五、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和规范志书编修。完成上海市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规划。继续组织和推进符合条件的市级志书编纂。按时开展区志续修,完成《上海市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编纂规划(2017—2025)》任务,编纂出版特色名镇名村志。市、区联动推进《上海全面小康志》《上海扶贫志》《上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等志书编纂,出版《上海抗日战争志》,参与中国名镇志、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

2.做强年鉴编纂。保持市、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进一步规范年鉴编纂,加快进度、提升质量,提高时效。强化《上海年鉴》(中、英文版)海派年鉴品质和特色。支持和鼓励年鉴工作创新,打造更多区级综合年鉴品牌。丰富年鉴种类,推进行业年鉴、部门年鉴、企业年鉴、乡镇年鉴等编纂。

3.推动地方综合史编写。制定地方综合史编写规范和发展目标,探索地方综合史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对地方综合史编写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和指导检查。完成《上海通史》(修订版)出版。鼓励与推广各区综合史和各行业史、企事业单位史等编写。

4.加大方志馆建设力度。完成新馆建设和老馆迁建,建设多功能、现代化的上海通志馆。推动区级方志馆建设,鼓励和探索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史志馆建设。基本完成市、区两级数字方志馆建设。开展全市史志馆功能联动,提高服务社会能力。

5.提升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水平。加强上海市地方志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持续办好地方志理论研讨会和年鉴论坛,继续设立市社科规划地方志专项课题,提升《上海地方志》学术质量与影响力,编著出版《方志学研究丛书》,发挥市地方史志学会和市年鉴学会学术平台作用。

6.加大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深入开展地方志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保护性、普及性、研究性和资政性开发利用,集中打造“上海六千年”“上海滩”“外文文献”以及“实录”等系列丛书。增强《上海滩》社会影响,发挥地情普及读物平台重要作用。编好《21世纪上海纪事》、年度《长江三角洲发展报告》等,打造当代上海研究所资政文化品牌。

7.促进地方志数字化转型。构建地方志智能化社会服务平台,加强“上海通”网站和“方志上海”微信公众号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市、区地方志网站群和微信群。完善上海市地方志数据库。开展与长三角地方志工作机构合作,建设数字长三角地情资料库。

8.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做好人才培养规划,全面搭建志鉴史编纂工作实践平台,广泛组织志书、年鉴业务学习与培训、交流,积极鼓励学术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建立覆盖全市的地方志资源人才库。

六、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推动《上海市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强化地方志工作权威性、规范性,确保地方志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落实。明确市、区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能,确保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法定职责。

(二)组织保障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体制。贯彻落实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或政府工作任务,确保“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沟通,推进资源共享,形成发展合力。

(三)工作保障

健全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各区、各部门和单位依照所承担的地方志工作职责,保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条件,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建立地方志工作者培训考核和地方志成果表彰制度,严格把好工作质量关;建立和完善社会机构及个人参与地方志编修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地方志编纂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修志编鉴著史工作有序开展。

(四)宣传保障

大力宣传地方志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精品;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本规划纲要落到实处。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划纲要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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